宋,青岛婚姻家庭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夫妻共有房屋转让一方未签字合同是否成立
夫妻共有房屋,夫妻一方自行与受让方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转让,一方未签字合同是否成立现在受让方要求双倍反还违约定金,是否得予以支持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房产在一方名下,虽是共同财产,不排除在购买方为善意的情况下确认合同有效的可能。
但如果房子在夫妻双方名下,除非有授权或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同意售房,否则,合同应该无效。
如果无关效,应该赔偿买方的损失。
http://.
问题:一方购房,一方出钱装修婚房,在现实生活中也很常见,该类情况如何分割呢
律师回复:首先,约定优先,如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其次,双方未约定,又未办结婚登记的,一般房产属于产权方。对另一方装修的价值予以返还。
第三,双方未约定,但已结婚登记的。一般房产仍属于产权方个人财产。对于添附的价值应当予以返还,如结婚时间短,一般应全额返还;但如结婚时间较长,法院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判决酌情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