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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弊端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什么是婚前财产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7日 Tags: 婚前财产公证弊端是什么,婚姻法规定什么是婚前财产  来源: 青岛婚姻家庭律师     http://zhzmgjls.maxlaw.cn/

 宋,青岛婚姻家庭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婚前财产公证弊端是什么

  一、婚前财产公证弊端是什么

  婚前财产公证与爱情撞击

  婚姻是基于双方在相爱,信任,之后产生一种亲情,而结婚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对两个关系的一个界定,没有实质含义。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显得有点多余了。因此就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了,如果两个人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感情也一直很稳定,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变迁,彼此非常尊重。且从浪漫的初恋、热恋到即将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是两个人在这些年来感情的积累,现在却要为了财产非分清个你我,多少都有点伤害感情,而且对未来婚姻生活很有信心,所以婚姻不需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来保障。当然,随着现代社会的变化快,很多的新的事物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现代人的爱情也变得越来越现实起来,也许,婚前的财产公证是为失败的爱情寻找一个庇护所,也是为个人的利益寻求一种保障,可具有是,如果说婚前财产公证是可以有效保障婚姻的话,那么爱情呢,爱情是否也需要婚前公证呢因此,婚前财产公证面对着情与利的撞击,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伤害着两个人的感情。所以,在这些方面多少让人无法接受。


  婚前财产公证与现实的撞击

  每个人有其对婚姻的独特期望,有的人是因为相爱而结婚,有的人是因为家庭压力而结婚,也有的人是因为贪图对方的财产而结婚。婚前财产公证在某种程度上是对那些贪图财产的人提供了一个保护伞,而并不是为爱情提供保护伞!当然,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姻观念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婚前财产公证使越来越多的人在有了保护自己权利思想的同时也使本来现实的现代爱情和婚姻关系变得更现实,它提醒人们,爱情并不是理想化的,它并不能排斥对现实生活的关注。现实婚姻并不是那么理想,它不会象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发展,婚前财产公证与我国传统美德之间发生的碰撞,以及婚前财产公证面对着现实的撞击!在这一点上必须有个好的把握,理智的对待,以免与我国的传统观念发生大的隔阂。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优点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完全是个人的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法律纠纷问题日趋上升,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所以,我国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近几年来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财产公证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应当提交: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协议书草稿;


  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


  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己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


  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手续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以上三点就是为大家介绍的与;婚前财产公证弊端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婚前财产公证以后,短期内婚姻发生裂变时,即可按照公证内容,明晰分配,避免麻烦。婚姻是人生大事,这方面的事情一定要处理好。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访问,我们有更多的相关法律知识等您来了解。







婚姻法规定什么是婚前财产

  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了新的规定,接下来就跟一起来了解下什么是婚前财产。


  一、婚前财产定义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二、婚前财产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婚前财产具体内容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婚姻法规定什么是婚前财产的内容,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哪些财产是属于婚前财产,也可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来减少经济纠纷。而且规定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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